二月钦定逆案,魏忠贤、客氏磔死外,以七等定罪,一曰:首逆同谋,兵部崔呈秀等六人。

二曰:结交近侍,都御史刘志选等十九人。

三曰:结交近侍次等,大学士魏广微等十一人。

四曰:逆孽军犯,东平侯魏志德等三十五人。

五曰:谄附拥戴军犯,内监等十五人。

六曰:结交近侍末等,俱配赎,顾秉谦等百二十八人。

七曰:祠颂,照不谨例,冠带闲住,大学士黄立极等四十四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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