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哉,圣祖之建业也!
后嗣承序,以广亲亲。
至于孝武,以诸侯王b059土过制,或替差失轨,而子弟为匹夫,轻重不相准,于是制诏御史:“诸侯王或欲推私恩分子弟邑者,令各条上,朕且临定其号名。”
自是支庶毕侯矣。
诗云:“文王孙子,本支百世”
信矣哉!
表略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
上一章章节目录下一页
温馨提示:按 回车[Enter]键 返回书目,按 ←键 返回上一页, 按 →键 进入下一页,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。